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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商標復權
2020年7月
當取得商標權後,維護商標權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有時的確難免會遇到疏漏或是因為工作繁忙而忘記導致商標權利消失,然而,有些情況仍可以讓您的商標提出「復權」來恢
復其商標權利,下列便是常發生的案例:
1. 核准後逾期未繳納領證費用:臺灣商標核准後必須於收到官文起算兩個月內繳納註冊費,如未繳納,則商標權將會消失,先前的準備工作便會付諸流水。 然而,當您超過兩個月期限時,請勿驚慌,依照官方規定,逾期未繳費者,得於期滿六個月內進行補繳「兩倍」之註冊費用,此時即可使商標權利獲得復權,此情況通常發生於申請人自行申請,智慧局並不會針對每件案件寄發提醒通知,因此,當您發現逾期未繳納時,可先行與智慧局委員確認逾期後是否仍在六個月的期限內,如是,則您可儘速繳納後即可進行領證取得商標證書。
2. 延展到期日為繳納延展費用:商標專用期限為每十年為一期,並且可於到期前六個月內提前提出延展並繳納官費,此亦為智慧局開給商標權人的方便門之一,目的即在於取得商標權後十年可能時移勢易,可能是商標權人公司承辦人異動、交接未清楚⋯⋯等,此時則可提早繳納延展費用,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十年的商標權付諸流水。 若您已經在商標權期滿仍未繳納對應之延展費用,依照規定,您亦可於商標權期滿後六個月內提出延展申請,然而,其費用亦為原本應繳納之延展費用的「兩倍」,如前所述,只要確認未超過六個月的最後期限,您亦可花加倍的費用為您的商標復權。
綜合以上說明,商標權是至關重要並且必須好好進行控管,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此時,許多商標權人為避免在衝刺事業時仍需要注意期限避免過期,商標權人們通常會找尋專業的商標代理人替他們進行商標控管,由於商標代理人的工作範疇之一即為案件控管,即使商標權人未收到官方的提醒繳納通知,代理人仍會在期限內通知您進行繳費,避免後續需要另外申請復權,同時還可能因為商標權利不穩定而喪失商標權。
針對現代人的一人多工,商標代理人能替您減輕負擔並且能透過多年累積的經驗夠確保您的商標權利不受損,有鑑於此,如您是上面所提及急需案件完整控管,則可挑選專業代理人替您進行,不僅省了時間,更省了不必要的額外開銷,一石二鳥,如針對商標復權有更多需要詢問的事項,您可以不吝賜教,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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