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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商標證書
2020年4月
商標經過申請並存案在韓國知識產權局後,申請的商標將通過審查員的審查。在審查員沒有提出拒絕註冊理由的情況下,該商標將被公佈2個月,期間如果沒有任何第三方提出異議,韓國知識產權局將發出 "准予註冊通知書",並要求申請者支付註冊費。在繳納註冊費後的1至2周內,商標證書就會發放,整個商標註冊程序就完成了。
國際上有一些商標局只提供電子版的商標證書,例如歐盟知識產權局和澳洲的商標局等。但在南韓,商標證書的發放形式是印刷文本和電子版本兩者皆有。另外,如果註冊人遺失了商標證書,或商標證書上的資料(包括註冊人的資料)有任何更新,甚至註冊人只是需要一份額外的證書副本,他即可要求再次簽發商標證書。此外,如果在國外的文件上需要存檔,註冊人亦可要求英文版本的證書。
關於證書,我們應記住商標證書上的資料是註冊時的資料。如果需要從註冊人手上取得注冊商標,只看商標證書就簽訂轉讓協議有一定風險。因為在證書發放後,注冊商標的所有權有可能已經被轉讓,更甚者,注冊商標有可能已被注銷、無效、被撤銷或過期。
因此,您應查看最近期發佈的商標註冊登記册,來核對注冊商標的具體情況。在商標註冊登記册中,你可以查詢到商標證書上沒有列明的資料:例如註冊人變更、商標續期的詳情等。但是,即使是商標註冊登記册上的資料也不一定是最新的。如果注冊商標存有轉讓、審理等待決問題,通常會在商標註冊登記册上記錄為“待決問題”。普羅大衆在查詢商標註冊登記册時,可能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資料,也不知道該如何解讀這些資料。因此,如果您需要查詢注冊商標的細節,我們建議您諮詢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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