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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商標異議書,表示我不能註冊了嗎?
2023年4月
當我們精心的商標申請獲得智慧局核准,卻在收到證書不久,收到官方的來函,告知商標被別人提出異議,並且要求在指定期限內回覆,這時我們一定會覺得非常手足無措。
根據台灣的審查基準,任何人於註冊公告日後3個月內,如對於公告的商標可能對於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皆可以向智財局提出異議申請。
商標被異議一般來說可能有以下情況:
1. 在先商標:
在先商標權人(異議人)
為公告的商標所指定之商品或服務與異議人近似,可能會使一般消費者造成混淆誤認,認為公告中的商標與異議人商標屬於相同或相關之企業,因此,異議人便會依照此理由而其出異議。
2. 惡意搶註:
針對公告中的商標有疑義,並且已有商標核准在案之商標權人,因公告的商標與有疑義的商標權人有相關程度的契約、地緣、業務往來或其他關係…等,可能知悉前案商標存在,因此,公告的商標屬於惡意申請或搶先註冊,例如:前案商標權人出貨給下游廠商,然而,商標權人被客戶告知下游廠商申請與前案商標權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標,並且也販售相關的產品,此時,商標權人則可提出異議,並且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證明公告中的商標與異議人有一定的關係,並可使其商標權消滅。
上述情況是判斷商標被異議之原因以及如何維護自身商標權而提出異議,如何在實際答辯中操作,此時可尋求經驗豐富的知識產權公司,幫助您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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