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 一方對於商標評審委員會(TRAB)的決定不滿意而向人民法院上訴
的訴訟中有若干法律程序。由於人民法院對文件的嚴格要求,訴訟人可能會因
為在法定時限內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而敗訴。本文旨在簡要介紹法庭上訴案件
的文件規定。
初步申請和
正式備案,應在初步申請後3個月內進行。
授權書的掃描副本(POA):在此初步申請階段,POA可以由當事人的 機構代表(如公司董事)或其授權的法定代表人(如授權律師)。但在 正式申請階段,POA 應由訴訟一方的機構代表簽字,並經公證和合法 化。
TRAB的原始書面決定以及原始的郵政信封。
在正式申請階段,文件要求如下:
公證和合法化公司證書的複印件,證明訴訟人合法成立,及目前活躍;
1985年和2006年《公司法》複印件和翻譯版,並強調了規定英國公司的
確認董事資料的聲明。這是必須經過公證和合法化的;
公證和合法化公司註冊簿所示的其中一位公司董事會簽署的POA。
公證和合法由簽署POA的同一董事簽署的身份證明(即代表的身份證 明)。
由於在中國駐倫敦大使館安排文件合法化需要相當長的時間,建議在法定期限
前進行好的規劃,以確保提供滿足人民法院要求的必要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