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KIP LOGO
品牌命名的原則
2023年4月
1、易讀、易記原則 在商品品牌的汪洋大海中,要想使品牌被消費者記住,首要的一點是,品牌名稱應讓消費者易讀、易記。品牌名稱只有易讀、易記,才能高效地發揮它的識別功能和傳播功能。具體要求就是簡潔、獨特、新穎、響亮、有氣魄。
2、暗示產品屬性原則
即品牌名稱暗示產品某種性能和用途。如“捷達”轎車、“潔銀”牙膏、“美爾雅”服裝等。
3、啟發品牌聯想原則
品牌名稱包含與產品或企業相關的寓意,讓消費者能從中得到有關企業或產品的豐富、愉快、積極的聯想,進而產生對品牌的認知或偏好。
4、與標誌物相配原則
品牌標誌物是指品牌中無法用語言表達但可被識別的部分,當品牌名稱與標識物相得益彰、相映生輝時,品牌的整體效果會更加突出。
5、適應地域文化原則
不同國家或地區消費者因民族文化、宗教信仰、風俗習慣、語言文字等的差異,有時對同一品牌名稱的認知和聯想是截然不同的。品牌名稱要適應目標市場的文化價值觀念,避免品牌名稱在消費者中產生不利的聯想。
6、受法律保護原則
品牌名稱受到法律保護是品牌被保護的根本。品牌命名時應遵循相關的法律條款。品牌名稱的選定首先要考慮該品牌名稱是否有侵權行為,是否已有相同或相近的品牌被註冊,是否在允許註冊的範圍以內。
©版權 BKIP 2023

公司資料, 地址

BKIP Limited

香港銅鑼灣軒尼詩道489號銅鑼灣廣場1期22樓2202室
(852) 3157 0065
tm@bkip.com.hk